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钱江海关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钱关缉违字〔2025〕42号)。

杭州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2022年11月28日至2024年5月29日期间进口7票货物品名、商品编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行为,科处罚款人民币16.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杭州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21日,法定代表人凌在龙,股东为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微影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康威视002415.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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